傳統訂婚行聘禮品
訂婚當天,傳統的台灣禮俗「行聘禮品」,無論採用「大聘禮」、「小聘禮」或以「米香」做禮餅,除了用禮餅為行聘的主要禮品外,還採用其他禮品來配合以示隆重。
一般禮品
1.熟牲禮:童子雞 (即將生蛋而尚未生蛋的小母雞) 一隻、魚
一條、肉一塊及米酒一罈,寓有起家、誡示婦德、室家吉
祥、期作賢妻良母之意。
2.四色糖:桔餅、冬瓜糖、冰糖、糖果,象徵甜甜蜜蜜、白頭
偕老、無限幸福之意。
3.香炮燭金:香(無骨透腳青),炮(大鞭炮和大火炮),燭(龍鳳
成對喜燭),用來敬告祖先、互相祝福、吉祥平安、增添喜
氣、兩家聯親、事業興振之意。
4.斗二米:男方準備十二斤糯米、三斤二兩砂糖,送給女方做
紅湯圓的材料,有團團圓圓、美美滿滿之意。
5.麵線:象徵兩姓聯姻,美滿姻緣一線牽、福澤綿長、子孫幸
福無涯之意。
6.福圓:即龍眼乾、桂圓,用來祝福子孫興旺,含有龍的傳
人、圓滿多福、代代相傳、生生不息之意。
7.上頭布:乃男女雙方互贈的禮品,男方備有六禮,女方回報
十二至十六種,所選之禮品均為日常生活之所需,寓有全福
全壽、吉祥喜慶之意。
特別禮品
1.半豬:生豬肉半隻或洋火腿(十八或三十六條),表示豐碩誠
懇的敬意。
2.生雞:閹雞六隻,表示婚姻基礎永固、內外一片祥和蓬勃之
氣。
3.鮮魚:名貴鮮魚六條,表示有頭有尾年年有餘。
4.好酒:二十四瓶,表示一年二十四節氣都平平安安、愛情濃
郁。
5.麵線:表示福澤綿長之意。
共同禮品
1.大訂用:傳統行聘用「金錢」為重禮,通常選用新鈔票以紅
紙圈起,男方送女方之禮品:衣料、皮包、鞋子、腰帶、手
錶、手鐲、耳環、頭飾、化妝品、被褥、頭巾、絲襪、茶
具、針線盒....等,女方送男方之禮品:皮鞋、皮帶、皮
夾、領帶、衣料(西裝)、襪子、手錶、袖扣、領帶夾、刮鬍
刀、帽子、襯衫....等。
2.小訂用:選用新鈔票以紅紙圈起,金額較大訂少。
3.金飾:金戒指、金手鐲、金項鍊或鑽石項鍊、鑽戒....等。
現代訂婚行聘禮品
男方應備辦的禮品
1.聘金
2.金飾(戒指、手鐲、項鍊等)及手錶
3.禮餅
4.四色糖(桔餅、冬瓜糖、冰糖、糖果)、茶葉、龍鳳燭一對、
排香一對、祖紙一對、龍鳳炮一對 5.酒水牲禮(酒一瓶、洗
手雞一隻)
6.斗二米、福圓、糖仔路、伴頭花一盒、半豬(或洋火腿十
八、三十六條)、麵線六束、好酒二十四瓶
7.饋贈女方之禮品(衣料、皮包、皮鞋....等)
8.酒席禮(壓桌禮)
9.媒人禮
女方應備辦的禮品
1.抬禮品禮:幫女方抬男方行聘禮品者的紅包禮
2.甜茶
3.甜湯圓、點心
4.招待男方賓客的酒席
5.五穀種子、生炭、燈芯、棉、袋仔絲、紅糖、鉛錢、鉛
粉、肚圍
6.石榴、桂花盆栽各一盆
7.回贈男方的禮品(皮鞋、皮帶、皮夾....等)
8.媒人禮